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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53030020230814002号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0 01:2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22346

2023814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30号第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4002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同乐街道配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4002。投诉人反映:陆良县种子管理站(金景丽水小区)附近屠宰场:1、凌晨2点至5点左右杀猪噪音扰民;2、臭气熏天。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关联重复情况

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陆良县畜禽定点屠宰场始建于1998年,后经陆良路明食品有限公司升级改造为20万头/年屠宰量屠宰场金景丽水小区于2003年建成该小区距屠宰场直线距离约50米。现场走访14户,群众反映屠宰时的猪叫声,集中于夜间2点至凌晨7点,夏季下雨后臭气尤其严重,主要来源于粪便和尿液。根据2023818日(陆环监字〔202334号)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夜间)4个监测点监测结果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的50分贝以上。根据202375日(蓝硕检字〔20231448号)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指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未超标。

(二)整改分类情况

限期整改

(三)办理情况

未办结。1.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缩短屠宰时间,减少噪音影响时长,根据实际情况,督促企业科学合理安排屠宰时间。2.对屠宰场、待宰车间实行每天清扫、冲洗、消毒,喷洒除臭剂2次,减少臭味,建立清扫、冲洗,消毒、除臭台账。3.对猪群加强隔离,消毒实行封闭管理,对待宰车间安装隔音设备,降低噪音、减轻臭味外溢,降低对周围环境、居民的影响。4.整改完成后,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噪声、臭气进行监测。

、下步工作计划

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