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7 10: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4653
2023年8月13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25号第六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3003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工信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同乐街道配合负责调查处理。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3003。投诉人反映:陆良县青山工业园区,红晟泡塑工贸有限公司,从晚上九点十点左右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燃烧锅炉煤炭,周围都是黑烟,味道很臭。
二、核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四、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陆良红晟泡塑工贸有限公司实为陆良宏晟泡塑工贸有限公司,企业正常生产,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需要,存在白天和夜晚连续生产的情况。项目规模为年产1600万套泡沫塑料箱生产线,供热系统建设为2台15t/h生物质燃料锅炉,2台生物质燃料锅炉未使用煤炭,使用的燃料是生物质颗粒,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塔降尘处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臭味主要来源于原料加热过程产生的烃类物(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排放黑烟及存在臭味情况。目前,因原使用的供热系统由集中供热变更为燃烧生物质颗粒锅炉,正在进行技改施工,排污许可手续正在变更办理中。
(二)整改分类情况。限期整改。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一是责令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尽快完成锅炉建设,同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是要求企业尽快变更排污许可证手续,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园区相关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对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督促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