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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53030020230812011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6 16:4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4525

 

2023812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19号第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2011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水务局、小百户镇配合负责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11。投诉人反映:陆良县小百户镇普乐村委会云南神农陆良猪业有限公司(养猪场),养殖废水外排,影响小河村人畜饮水

二、核实情况

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1.养猪场外围仅有一个雨水口,并无其他任何外泄口,养猪场粪污通过管道输送至该场的粪污循环处置基地处理,处理后用于牧草种植,种植面积1300亩,消纳能力10未发现存在粪污经土地消纳后溢出到周边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2.养猪场距离小河500米左右、小河村3公里,小河村有一口位于半山腰的人畜饮水机井,距离养殖场4公里。

(二)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督促养殖户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粪污管理,严禁养殖废水外排。

、下步工作计划

督促养殖户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粪污管理,严禁养殖废水外排。

 

  

陆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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