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6 15: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4205
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督转〔2023〕19号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05)
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2023年8月12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19号第五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2005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芳华镇配合负责调查处理。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05。投诉人反映:陆良县芳华镇芳华牧场,养殖粪污直接排入沟渠。
二、核实情况
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四、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芳华镇芳华牧场外围未设置污水排放口,场内产生的污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暂存于牧场内2个4200万方的清水池,并建有喷灌设施,全部用于牧场绿化,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外围设有3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流入沟渠并设有拦水坝,拦水坝内有积水。牧场内部的干粪、稀粪均出售给贵州源江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有机肥制作资质,牧场为其提供有机肥原料。牧场污水及干粪、稀粪均实行了台账管理。
(二)整改分类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督促指导养殖户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