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6 15:0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4014
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督转〔2023〕19号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13)
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2023年8月12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19号第五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2013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中枢街道配合负责调查处理。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2013。投诉人反映:陆良县中枢街道阎芳桥社区,云南超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晚8点生产,早6点停产,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农作物种植。
二、核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查实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四、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存在晚8点生产,早6点停产的情况,针对粉尘排放情况,车间设置了2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排放,2023年6月8日自行监测报告显示:中频炉废气、浇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监测数据均未超标。无组织排放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达标。经走访核实公司生产区仅南侧有部分农田,现种植的农作物为水稻,生产期间未发现粉尘散逸、附着农作物叶片,水稻长势正常。
(二)整改分类情况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要求公司重新合理调整生产时间,严防夜间生产出现扰民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污染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