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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督转〔2023〕4号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08009) 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17:2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4062

202389日,陆良县收到督转20234号第一批交办编号D53030020230808009的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水务局、马街镇负责调查处理。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08009。投诉人反映: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委会三堡村福餐厅后面小河(名称不详),有养殖废水排入,还有死猪直接丢入河中。

二、现场核实情况

福兴餐厅实为福星餐厅,餐厅后围墙有一条长150米、宽4米的沟渠,当地俗称小河,实际无具体名称。河内无养殖排污口,也未有养殖废水排入,更未发现死猪。沟渠沿路有一家生猪散养户,有规范的粪污收集池,无直排口,粪污收集后用于还自家田地,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痕迹。

问题办理进展情况

已办结

、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养殖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确保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督促指导养殖户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附件:001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处理情况反馈单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08009).docx


                          陆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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