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10:4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14360
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曲靖市和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违规为企业进行备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违规为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和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备案,上述两家企业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建成投产,2021年4月仍在违规生产。
二、整改措施
(一)责令云南云腾建材公司平板玻璃项目立即停产,未完善产能置换手续前不得生产。一是由县发改局(县能源局)负责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每月保窑用电量进行评估,一周内出具评估报告后,由陆良供电局负责参照用电评估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采取限电措施。二是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责令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三是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定期开展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四是由县工信商科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召夸镇人民政府组建违规生产驻厂监管专班,按每天不低于2人的要求,实行24小时监管,并建立工作交接台账,规范监管日志。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快整改。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停产保窑措施。强化安全保障及停产保窑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企业在停产前后,加强安全生产巡回检查,提高企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对易燃易爆气体和压力容器的监控,细化标识标牌,按危化品的要求强化监管力度。
2021年5月31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召夸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现场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停产保窑工作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云腾建材生产线已按停产方案分步实施,做到不出产品,停产保窑。
2021年8月12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和召夸镇人民政府组成的监管工作组,每月20日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或开展不定期核查,落实云腾建材停产期间的监管工作。监管工作组多次到现场对企业停产保窑工作进行核实,确认企业生产线处于停产保窑状态。
2021年9月14日,市纪委、县纪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及召夸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现场对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停产保窑工作进行核实,确认企业生产线处于停产保窑状态。
2021年10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召夸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轮流驻厂监督,按每天不低于2人的要求,实行24小时监管,并建立工作交接台账,规范监管日志。
(二)推动产能置换。2019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督促下,云腾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先后多次赴河北沙河市、邢台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对接玻璃行业企业,协商产能置换合作。经与9家玻璃行业企业逐一洽谈,大部分企业要求产能指标与闲置生产线捆绑出售,超出云腾建材有限公司需求,未能成功合作。
2020年8月1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带领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企业负责人再次赴河北省邢台市寻求产能置换;经多次与河北省沙河市、邢台市、唐山市等有关企业深入洽谈,于12月28日与河北省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达成产能指标转让协议,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拟将其位于河北省迁安市沙河驿镇刘台子村西500t/d在线Low—E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指标,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出让给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用于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600t/d浮法在线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产能置换。12月3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关于商请协助做好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产能跨省置换工作的函》(云工信函〔2020〕91号),同意跨省转入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产能。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商请支持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接收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产能指标的函》,同意接收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500t/d产能指标。
2021年1月15日,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函保证金950万元;4月16日,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回复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基础文件审核进入收尾阶段,已开始办理产能转出手续;5月31日,迁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回复《关于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情况的说明》,表示因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长时间停产,其产能于2019年11月被封存;2021年6月15日—6月23日,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再次到河北石家庄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商讨产能置换,并签订补充协议;6月23日—6月25日,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到山西太原利虎集团寻求玻璃产能指标;6月25日—6月28日,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到青海乐都市青海耀华玻璃寻求产能指标;11月2日—11月14日,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再次到河北省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磋商产能指标转出事宜。
2022年5月26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签订同意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产能置换,但因迁安耀华玻璃有限公司存在债务纠纷问题难以处理,产能置换至今未能完成。
(二)实施停产关闭。在产能置换未完成的情况下,县人民政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整改、抓落实。
1.成立停产关闭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11余次会议专题研究云南云腾建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分批次赴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对企业负责人及股东进行思想引导,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开展停产关闭工作。
2.制定停产关闭方案。依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15日委托沙河市金硕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云南云腾建材浮法玻璃生产线停产停窑技术方案》;12月9日制定了《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断电停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断电停产期间制氢站(含氨罐)、煤气加压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摸排企业员工,主动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案》,确保有效应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3.积极寻找技术支撑。玻璃行业属于特殊行业,需要由企业配合逐步实施停产关闭,但企业存在较大抵触情绪,为确保停产关闭安全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一方面积极多次到企业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第三方技术公司,多次与云南省玻璃行业专家沟通协调,聘请了第三方技术团队给予技术支撑并制定了停产停窑技术方案。
4.下发停产关闭通知。12月29日,由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到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下发《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关闭的通知》;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政策宣传组、思想工作组、现场处置组、社会维稳组、舆情处置组、应急处突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到企业开展现场踩点、踏勘等工作。
5.积极稳控员工情绪。12月30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政策宣传组、思想工作组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安排部署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员工稳控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的工作方式,与企业员工签订承诺书,引导员工配合县人民政府开展停产关闭工作;12月31日,到企业张贴《致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一封信》,引导企业员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并敦促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停产关闭,并依法告知企业若对县人民政府决定存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开展维权;2023年1月7日,组织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到召夸片区丁腈橡胶手套厂对接企业用工招聘工作,丁腈橡胶手套厂因用工缺口较大同意接纳招聘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员工,1月8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全县辖区内各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员工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招聘信息及招聘合同及时送达员工手中,并积极引导员工配合县人民政府工作。
6.联合执法实施封停、断电、断气。2022年12月31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的石英砂原料堆厂道路实施全面封堵,对石英砂原料堆厂实施拉闸断电,并派驻人员24小时值守,严防企业偷接线路,偷运原料;2023年1月6日,印发《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实施限供焦炉煤气的函》并送达陆良景兴煤焦化有限公司,对云南云腾建材有限公司逐步减少热源供给(煤气),并派驻人员24小时值守,严防私自供气;1月9日,彻底停止热源供给,对石油焦生产区进行断电处置;1月10日—17日,完成生产断电,并拆除部分炉窑,现已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完全停产关闭;1月17日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完成县级初验工作。
四、组织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