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10: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15515
一、反馈问题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尤其是西双版纳州等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县住建局牵头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二)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强化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农业种植制度,推广适合本地的秸秆深翻还田、免耕还田、堆沤还田等技术;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五料化”利用的情况跟踪调查。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乡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并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联合县气象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切实抓好矿山开采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建筑施工整治。由县住建局制定《陆良县住建局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渣土及建筑材料运输专项整治方案》、《陆良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建筑工地建立“清单表及扬尘专项治理台账表”,实行封闭管理,对运输渣土、土方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车辆底盘、车轮冲洗;对施工场地裸露原辅材料覆盖、场地固化等防尘措施,消除沿途洒落、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环卫部门现有100多辆清运实施道路清扫作业,城区机扫率达80%。
(二)农作物秸秆整治。由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利用秸秆资源系统上报秸秆资源数据,实施市场化主体秸秆利用量调查,2021年通过肥料化、饲料化等措施后秸秆利用量为22.6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28%,严防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三)餐饮油烟整治。由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清洗维护,整治违规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摊点14家,清理违规露天烧烤摊点、占道经营点、出店经营点,对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实施排查统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四)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强化工业炉窑治理。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直单位及乡镇召开推进陆良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工作会议,分析查找大气环境质量下降原因,制定《陆良县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市环保局陆良分局印发《陆良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陆良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对废气排放相关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17家27套,对污染物排放实施有效监管。陆良县中心城区建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实施24小时监测,环境空气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2级标准。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2户燃煤锅炉实施拆除,对排污实施现场监察及违法查处等,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组织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