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30 10:5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10261
根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D2YN202104250020号、D2YN202104250032号、D2YN202104260016号、D2YN202104260070号、D2YN202104260087号等5件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要求,陆良县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针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公示如下:
一、D2YN202104250020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马街镇庄上村一家养鸭厂(约3万只)随意处置死禽,鸭毛影响农民耕作。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马街镇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1.陆良县马街镇王某养殖场位于马街镇庄上村委会中村,现养殖约8000只种鸭,该养殖场在圈舍旁租赁了一亩田地采用深埋法处置病死畜禽。处置病死畜禽时,深埋深度不够,耕作时裸露出来。
2.该养鸭场养殖的种鸭,现处于换毛期,因场内部分鸭毛未及时清理,被风吹到附近农田内。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
1.已要求该养鸭厂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对裸露病死禽及新产生病死禽进行规范处置。
2.督促养鸭厂对场内及附近农田内的鸭毛进行了清理。
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该养鸭厂对场内鸭毛日产日清,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并安装防尘网,防止鸭毛飞散到附近农田。二是该养鸭厂购买大型冰柜储存病死畜禽,联系陆良百奥迈斯生物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定期对死禽清运处理。
二、D2YN202104250032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召夸镇原小坝砖厂和景兴煤化厂建在公益林内且距居民区较近,其粉尘和异味导致附近农作物大幅减产甚至绝收。
(二)重复情况
经核查,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与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与督转〔2021〕72号第十四批交办的D2YN202104190014、D2YN202104190004有关联,属于重复举报。
(三)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工信商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林草局、召夸镇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小坝砖厂实为陆良县小坝新型页岩机制砖厂,位于陆良县召夸镇小坝村,距居民区较近属实。经数据比对,该砖厂不涉及占用公益林。目前该厂停产进行技改,无粉尘和异味排放,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农作物枯死迹象。
2.景兴焦化厂于2007年办理了新建项目使用林地手续,使用林地97.8亩。该厂卫生防护距离1000米,在摘炉门、熄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异味,对周边的居民有一定影响。该厂内部已采取导烟除尘车、装煤推焦除尘地面站等环保设施进行了处理。厂区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农作物枯死迹象。
(四)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陆良县小坝新型页岩机制砖厂按照技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督促景兴煤焦化厂加强装煤推焦和熄焦操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减少操作过程中的烟气逸散,加大厂区内洒水降尘频次。
三、D2YN202104260016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湾子村陆良金瑞达瓷业有限公司(位于曲陆高速与老国道交叉路口)排放废气中氟化物浓度超标,导致周边蓝莓大幅减产。
(二)重复情况
经核查,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与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与〔2021〕83号文第十六批交办的D2YN202104210034有关联,属于重复举报。
(三)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工信商科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板桥镇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陆良金瑞达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达”)于2004年4月成立,原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开始项目技改,2020年1月23日取得项目技扩改环评批复,于2020年4月技改完成后复产,其生产过程中煅烧泥土时会产生氟化物,经2020年6月24日、2021年4月16日检测,该公司排放的氟化物排放达标。
2.云南冠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鑫农业”)于2012年开始陆续在金瑞达附近种植蓝莓,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金瑞达排放废气使其蓝莓减产,经相关部门多次调查核实,发现部分蓝莓植株出现叶片边缘焦枯掉落、果实黄化掉落。由于农业生产涉及土壤、空气、水、农事操作管理等因素,加之县级没有相关的鉴定设备及资质,不能直接认定金瑞达排放的氟化物是导致其蓝莓减产的直接原因,建议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鉴定。本案也经县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协议。2020年7月6日冠鑫农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金瑞达立即停止排放氟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并赔偿冠鑫农业因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在质证过程中,冠鑫农业对金瑞达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据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2020年8月21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共同选定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冠鑫农业的蓝莓等作物减产情况与金瑞达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染物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重新鉴定,经该鉴定中心现场勘验后,出具了鉴定费用报价函,通知冠鑫农业预交鉴定费用321000元。截至2021年4月27日,冠鑫农业仍未交纳鉴定费用,致使鉴定工作无法开展,影响案件正常审理。
(四)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建议冠鑫农业交纳鉴定费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双方纠纷。二是加强金瑞达的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D2YN202104260070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炒铁村委会炒铁村两个规模养殖场恶臭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养殖废水污染村民周边饮用水源地。
(二)重复情况
经核查,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与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无关联。但与督转〔2021〕41号第九批交办的X2YN202104140004、〔2021〕96号第十八批交办的D2YN202104230046有关联,属于重复举报。
(三)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小百户镇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陆良县小百户镇炒铁村委会炒铁村建有云南神农陆良猪业有限公司、小百户镇2019年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基地两个规模养殖场。
2.云南神农猪业有限公司,四周均为农田和林地,周围1.8公里无居民居住;小百户镇2019年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基地,三面环山,一面为农田,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未发现两个规模养殖场恶臭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的情况。
3.云南神农陆良猪业有限公司办理了环保手续,按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并通过验收,已正常投入使用。养殖粪水经发酵池发酵处理后出售给附近农户做农家肥,废水未外排。小百户镇2019年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办理了环保手续,按要求建成环保设施,正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养殖粪水经发酵池发酵处理后外运用于生产生物菌肥,不外排。
4.两个养殖场周边的炒铁村、章柏村、硝洞村、兴隆村,群众自来水饮水工程已全覆盖,水源地为恨虎坝水库。云南神农陆良猪业有限公司养殖场距离水库约7000米,且位于水库下游,小百户镇2019年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养殖场距离水库2400米。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两个养殖场养殖废水污染村民周边饮用水源地的情况。
(四)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两个养殖场采取喷洒除臭剂、场内美化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督促小百户镇2019年生猪养殖产业扶贫基地项目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方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D2YN202104260087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召夸镇果河村非法焦化厂毗邻小撒卜龙水库,已关停厂房未拆除;该村梅某某假借退耕还林名义破坏两古山上百亩林地种植果树并据为己有。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召夸镇牵头,县林草局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该焦化厂为土法炼焦,窑体最近离小撒卜龙水库12米,根据陆良县取缔非法炼焦相关要求,2013年11月已被取缔关停,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目前现场只有破损窑体和看护房未拆除,未发现其影响水库水质的情况。
2.陆良县召夸镇果河村委会两古山区域现有土地面积91.3亩,其中,集体林地37.8亩,耕地53.5亩。集体所有的37.8亩林地,被梅某某于2003年私自占用养殖家禽,并非法建设360平方米的看护房。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一是已对该焦化厂的破损窑体和看护房进行了拆除。二是已勒令梅某某交还私自占用的37.8亩林地,并拆除了看护房、围网,清出家禽。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督促村委会严格按照村级议事管理规则,管护好集体资源资产,防止集体资源资产流失。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