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7 11:3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12301
根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D2YN202104210018、X2YN202104210024号、D2YN202104210034号、D2YN202104210046号、D2YN202104210051号等5件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要求,陆良县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针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公示如下:
一、D2YN202104210018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北部客运站旁冷库厂废水直排四目河公园人工河,导致河面经常漂浮绿色油质物;因处理成本较高,该冷库未按规定将废弃菜叶送至中金公司(经营废弃菜叶处理),私自在夜间倾倒废弃菜叶至小白户镇新隆村和大莫古镇空地,散发臭味扰民,举报人称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陆良县政府协调中金公司临时降价2个月后恢复原价”。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同乐街道配合,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该片区冷库厂均已实现雨污分流,雨水通过爨乡大道雨水管网排至四目河,污水通过爨乡大道污水管网排至陆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一级A标后排入南盘江。近期干旱少雨,四目河公园人工河河水断流,河面漂浮物为绿色藻类浮萍。
2.冷库厂与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废弃菜叶处置合同,产生的废弃菜叶全部运至该公司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县相关部门曾于3月12日接到群众反映在小百户镇兴隆村七组草山的两个土坑塘内有非法倾倒废弃菜叶情况,底部有废弃菜叶渗滤液,且有异味,但周边无人员居住,已及时组织人员对废弃菜叶渗滤液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置。通过排查,未在大莫古镇发现倾倒废弃菜叶的情况。
3.该片区冷链物流企业废弃菜叶处置一直由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县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后达成协议:2021年3月25日前废弃菜叶处理价格按原协议90元/吨执行;2021年3月26日至5月31日废弃菜叶处理价格为120元/吨执行;2021年5月31日以后废弃菜叶处理价格待冷链物流企业与中金公司进一步协商后按新确定的协议价格执行。
(三)办理结果
此反映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冷链物流企业废弃菜叶日常监管,做到废弃菜叶日产日清。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对随意倾倒废弃菜叶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三是组织冷链物流企业与中金公司召开价格论证会,最终达成价格一致。
二、X2YN202104210024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常年在基本农田(位于曹家村和下五座坟之间)内露天堆放、焚烧垃圾,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并污染周边地下水。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三岔河镇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核实:
1.举报所述地块为三岔河镇集镇垃圾中转站,建于2001年,占地面积12亩,现有露天存量垃圾2.1万m³,土地性质属于存量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2.部分餐饮商户未燃尽的煤球引起垃圾自燃,燃烧存在一定有害气体。未发现人为焚烧垃圾情况。
3.垃圾中转站初建时仅有围墙,未建防渗漏设施。现场对堆场四周察看,无渗漏液溢出痕迹。对周边农田、沟渠地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分析。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限期整改类。该反映问题阶段性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三岔河镇对垃圾中转站采取遮挡措施,四周修建截污沟渠,加大对垃圾的分拣、清运、处理力度。二是将颗粒状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厂处理,对可燃性垃圾送镇垃圾处理厂处理。三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垃圾中转站周边地下水质、大气进行监测。
三、D2YN202104210034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石坝村委会湾子里村的瓷砖厂直排废水至厂界外,严重污染地下水,并导致下游井水灌溉农田后农作物枯死。”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工信商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板桥镇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瓷砖厂直排废水至厂界外,严重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经核实,该瓷砖厂为陆良金瑞达瓷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经沉淀处理后,通过雨水沟外排,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排厂界外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陆良县环境监测站对该瓷砖厂机井水进行检测,监测报告(陆环监字〔2020〕128号)显示:瓷砖厂机井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2021年3月26日,广东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建测所对瓷砖厂附近机井水质进行了检测,报告显示:除混浊度外,其他各项检测项均合格。两份报告显示没有地下水污染情况。
2.关于“导致下游井水灌溉农田后农作物枯死”的情况
经核实,导致下游井水灌溉农田后农作物枯死不属实。现场核查陆良金瑞达瓷业有限公司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农作物枯死迹象。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目前,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生产。二是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D2YN202104210046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存在以下问题:1.易品超市活动期间噪声扰民;2.西华公园(爨文化公园)广场舞扰民;3.芳华镇大芳华村农村环境“脏、乱、差”。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城乡综合管理局、芳华镇分别牵头,同乐街道、县农业农村局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关于“易品超市活动期间噪声扰民”的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易品超市因开展周年庆促销活动,2021年4月16日晚7点至9点左右在超市门口邀请舞蹈演员进行表演,音响音量过大产生噪声扰民,该超市店庆活动已终止活动。违规播放音响宣传造成噪声污染问题,已依法给予警告。
2.关于“西华公园(爨文化公园)广场舞扰民”的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基本属实。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已督促在西华公园开展活动的10个广场舞团队,就活动时间、活动地点、音响音量控制等进行了整改,并签订承诺书,确保符合公园管理有关规定,对出现音量超出70分贝的团队由公园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屡教不改的依法取缔。
3.关于“芳华镇大芳华村农村环境“脏、乱、差”的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基本属实。大芳华村共有5个村小组579户2139人,因垃圾产生量大,存在清运不及时、部分地域清扫不彻底、村内垃圾桶数量不足等情况。现已组织人员对村内所有垃圾及村内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增加村内垃圾桶数量,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清运垃圾。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情况属于立行立改类。目前,该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小程序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理性跳广场舞、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二是举一反三。依法对县城区广场舞扰民、促销扰民等现象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加大监管巡察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五、D2YN202104210051号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主要内容
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第5组街道上的紫溪和芬农产品加工坊(占地约2亩)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每天夜间8点至次日早晨6点机械作业噪声扰民。
(二)核查办理情况
陆良县高度重视,明确由三岔河镇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配合,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经核查,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该加工坊为陆良县紫溪米业有限公司,从事大米加工生产销售,2012年8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加工坊在原料(收购谷物)清理—固糙分离—碾米—抛光4个生产工序会产生粉尘,4个生产工序都配备了布袋除尘设备,每周定期对布袋除尘粉尘进行清理、收集后用于农田肥料,不存在外排现象。
2.该加工坊的噪声来源于风机、电机、碾米机、振动筛4台设备,已采取密闭厂房、车间阻隔、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现场检查时,业主称:为节约用电成本,错峰阶梯电价,偶尔存在夜间生产行为,检查人员已责令其停止夜间生产行为。收到本次举报后,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实时远程监控平台显示,自4月8日后,该加工坊的作业时间为8:00至18:00,无夜间8点至次日早晨6点生产情况。
(三)办理结果
此次反映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该反映问题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该加工坊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对该加工坊的作业时间监管,不得夜间生产。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