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2 09:0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9278
根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D2YN202104080011号(曲督转〔2021〕10号)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要求,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展开调查,及时进行办理,现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批次问题情况为(来电)件;陆良县三岔河镇大马路村委会四组两家加工粉丝、豆腐作坊,生产时排放恶臭气体;生产废水直排南盘江,带来水体污染,并导致鱼类死亡、周围农田被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大马路村委会四组两家加工粉丝、豆腐作坊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通过调查核实大马路四组现有两家豆制品加工作坊两户。
一户为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制品加工坊,经营者为保某某,位于大马路村委会四组124号,距离老盘江河约5米(由于新盘江河1977年改道建成,该河段已改变原有的排洪用途现用于农田灌溉及排放内涝),该作坊有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于2019年3月12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作坊生产内容为:手工制作豆腐、粉丝,原料为蚕豆,利用业主居住房屋为加工场所,检查时正在生产。
另一户为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腐加工坊,经营者为孙某某,位于大马路村委会四组居民区内,该作坊有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业主介绍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场未能提供,该作坊生产内容为:手工制作豆腐、粉丝,原料为蚕豆,利用业主居住房屋为加工场所,检查时正在生产。
(二)关于反映生产时排放恶臭气体的问题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制品加工坊生产过程中使用一台热水锅炉,原料为废木材,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核实不属于恶臭气体。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腐加工坊共有2台锅炉,使用一台热水锅炉,另一台烘干炉闲置未使用,原料为废木材,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核实不属于恶臭气体。
(三)关于反映生产废水直排南盘江,带来水体污染的问题
通过调查核实,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制品加工坊生产废水主要是蚕豆浸泡及豆腐成型压出产生的废水,经过院内沉淀池沉淀后大部分用于周边农户养殖用水,其余沉淀池过滤后废水外排至老盘江河道。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腐加工坊主要是蚕豆浸泡及豆腐成型压出产生的废水,该作坊废水排放至村庄内部沟渠。
(四)关于并反映导致鱼类死亡的问题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制品加工坊排至老盘江河的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外排,由于该作坊生产规模小,沉淀后排放的废水不足以导致鱼类死亡,经实地查看该作坊2公里范围内未发现鱼类死亡现象。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腐加工坊,废水排放至村庄水沟内。
(五)关于反映周围农田被污染的问题
陆良县三岔河镇xx豆腐加工坊主要是蚕豆浸泡及豆腐成型压出的产生废水,废水外排至村庄污水沟内,由于该家庭作坊生产规模小,排放量少,未对农田造成污染。
三、处理整改情况
本批次经查证,立行立改1件,截至4月11日18:00时,对第三批交办问题,立行立改共1件;当日下达了责令整改断电2家,涉及2户家庭作坊已停止生产经营,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
四、总体办结情况
已办结
五、信息公开情况
已在陆良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
六、下步打算
(一)加强对家庭作坊食品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发现有类似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大整治力度,立行立改。
(二)持续加强监督力度,上述2户家庭作坊如需继续生产需另行选址并按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