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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元节期间倡导文明丧葬祭祀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09:4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9761

关于中元节期间倡导文明丧葬祭祀的通告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引导文明祭祀活动,禁止不文明丧葬、祭祀行为。确保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环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现就2020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丧葬用品市场

按照2020319日陆良县民政局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通告》,对全县制售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治,具体对象是

(一)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

二)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用品(主要指棺材、传统墓碑、冥币纸钱、俑人、金山、银山、白鹤、狮骆象马、滚龙、挑钱吊钱锡铂元宝及用于祭祀的纸制别墅、纸制汽车、纸制家具等)

(三)对占道摆摊设点、流动兜售丧葬(祭祀)用品行为的

二、禁止不文明祭祀行为

(一)禁止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冥纸、焚烧祭品、泼洒水饭;

(二)禁止购买和焚烧用于祭祀的纸制别墅、纸制汽车、纸制家具等物品。

三、倡导文明祭祀

(一)自觉摒弃不文明等祭祀方式,倡导以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采取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逝者,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二)倡导节俭祭扫,反对铺张浪费,以节俭方式追思故人,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

(三)倡导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确保安全祭扫。

广大市民应自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做到文明丧葬和祭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按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陆良县民政局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

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