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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三项措施促进《曲靖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3-17 09:4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5676

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将《条例》的实施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美丽县城”建设等结合起来,拿出过硬措施,从城区保洁、秩序整治等方面进行系统整顿和治理,促进了《条例》的落地见效。

工作安排有思路。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结合市城管局相关要求和日常城市管理工作,有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依托数字城管指挥平台,与公安共享城区430个监控摄像点,对城区15个重点区域、26个网格单元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利用“12319”服务热线、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在线受理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将占道经营、乱扔垃圾、张贴小广告、公园广场管理、不文明施工、散体物料和废弃菜叶运输抛洒等违反《条例》案件,实时派遣至各中队(中心)进行处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管共治,与公安交警、环保、水务、国土、市场监管、街道办事处等进行联合执法,有效解决了一批多头监管、边界执法的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为《条例》贯彻实施探索了良好的执行方式。

学习宣传有热度。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集中宣传制定《条例》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等。组织召开专题集中培训会议,逐项逐条解读《条例》,安排各科室(中队、中心)分别集中学习,将《条例》列入例会和日常培训必修内容,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条款具体内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举行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巩固和提升学习教育成果。联合县电视台制作《城市视点》栏目,专版宣传《条例》基本内容和贯彻实施情况,搭建互动平台,听取广大民众意见和建议,营造了良好的贯彻实施舆论氛围。

工作部署有落实。劝说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5000余次,制止采摘花果、攀折树木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1000余次,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5800余起、出店经营4900余起。捕捉收容流浪犬300余只,处理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起。加强景观河道治理,张贴公告50份,设置告示牌10块,劝导和制止垂钓60余起、践踏绿地30余人次,清缴地笼2套。联合交警队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处理违停案件13079件,处罚4498辆。加大散发和张贴小广告治理,统一集中张贴小广告,有序整治城市“牛皮癣”。重拳治理“两违”建筑,取缔城区15个电话报刊亭,拆除台阶、边坡、绿化、简易建筑等1377处,立面广告牌837块。拆除存有安全隐患的陈旧、破损大中型灯箱广告45架、导示牌5架,加固广告牌15架。在公园、市场、客运站等人流聚集区域设置禁烟标志、吸烟亭和熄烟柱,定期做好烟蒂回收和设施清洗等工作。

通讯员:钱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