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1 09:4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0399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文明法治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局上下营造文明氛围,近日,县人社局利用中层例会组织全体中层干部集中学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人社局办公室负责人就《条例》原文进行领学和解读。《条例》包括总则、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35条。会议重点学习了影响公共环境行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不文明交通、养犬、旅游、经营、就医等相关内容,号召全局干部职工提升自身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自觉遵守条例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杜绝条例所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自觉融入曲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去,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氛围。
会后,向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发放《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小册子100余份,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同时利用人社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条例》内容,扩大条例知晓面,形成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良好氛围,助力曲靖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陆良县人社局 许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