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1 09:4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0614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干部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陆良县财政于11月11日组织全局97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本条例。
会上,职工代表邢丽同志全文领学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和附则五部分。重点对“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性的学习,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会后要细学深读,严格按照《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积极去做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对禁止的各条不文明行为要一一对照自身开展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做到讲文明树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引领社会风尚,净化社会风气,推动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陆良县财政局 黄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