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1 11:04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浏览次数:3385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加便民高效的消防政务服务和更加安全可靠的消防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八项措施》要求,陆良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实际,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可实行线上申报、异地申报、异地受理,申请资料“一次告知”。
二、注册审批,高效服务。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并提供网上提交资料、远程确认信息、免费邮寄证章等服务,实现注册“只跑一次”。
三、优化举措,快速调查。在不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前提下,最大限度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压缩火灾现场封闭时间;火灾事实清楚,当事人无异议,不涉及赔偿纠纷,无人员伤亡和放火嫌疑,不涉及保险理赔,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不予火灾现场封闭,最大限度减小火灾事故调查对企业正常运营产生的影响。
四、职业鉴定,提档升级。推广应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和成绩查询。
五、公开政务,阳光执法。在云南消防政务网上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动态更新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消防便民利企政策。
六、服务效能,群众评价。推广应用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面推行“一案一评”“一事一评”,定期通报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对“差评”开展全覆盖核查,对“一般”开展执法回访。
七、诚信企业,无事不扰。按月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及要求,引导企业强化自主管理。
八、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积极推行消防“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
九、涉疫区域,远程检查。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推行远程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又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后,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远程复查。
十、专人专班,驻企服务。对落地的重大项目,组建驻企服务队,及时进行消防技术和管理交底,全程跟进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培训和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消防工作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消防管理能力。
十一、专家检查,精准除患。为重点企业开展免费的“会诊式”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帮助企业查找火灾隐患,指导抓好整改,并通过面对面示范教学,提高企业消防自我管理能力水平。
十二、加强指导,促进整改。组建技术服务队或专家组,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或需要技术指导的企业,开展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
十三、超前防范,化解风险。聚焦工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建立火灾风险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消防技术标准,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着力维护工业园区、重大项目消防安全。
十四、重点帮扶,稳控火灾。组织消防骨干和社会专家开展火灾风险地区调研评估,指导完善区域消防治理方案,努力遏制火灾多发势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十五、上前一步,穿透监管。针对消防审核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专业队伍和相关制度正在建设的实际,积极为住建部门开展业务培训,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案例,积极会同住建部门开展审验工作会商,避免新建项目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定期分行业抄告火灾隐患,分析行业火灾风险,指导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
十六、培优中介,提升服务。推广应用云南省技术服务管理平台,采用积分制、信用评价手段,培育一批优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形成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为企业提供更优选择,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质量。
十七、宣传培训,提升素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分类制作发放宣传海报、消防公益宣传短视频,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及时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全天候向社会开放消防队站。
十八、严抓严管,保持“亲”“清”。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消防救援机构“一把手”工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保持“亲”“清”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