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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0 09:14 来源:县工信商科局 作者: 浏览次数:140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78 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 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21〕38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 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 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21〕47 号)精神及要求,为促进陆良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为引领, 以信息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为驱动,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陆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为全面实现陆良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有效,政府有为构建“市场主体+政府牵引”为一体的“双轮驱动”建设机 制、服务机制和运营机制,以中央专项资金作为建设杠杆,撬动市场资源和资金全面参与建设与运营,充分发挥各项机制在农村 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胜作用及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 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统筹牵引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改善环境,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达到统筹及牵引的目的。

(二)助力振兴,巩固提升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用好现有设施设备,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现代化水平。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针对全县特色产业,进行适度资源倾斜、重点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引领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龙头。对全县果蔬、马铃薯、 中药材、人工食用菌、花卉、畜牧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开展互联网营销,优先选择农民急需、 受惠面广的产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应用。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为撬点,建成特色产业新型商贸流通体系和连锁下沉商贸服务体系。

(四)立足升级,深挖潜力立足体系建设与升级,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深化多形态电商服务方式在农业农村中的广泛应用,加强品牌培育,提升标准化及产品分级水平,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文旅产业等地方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与全域电商共同 发展的可持续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五)目标导向,切合实际以方案目标为导向,充分结合全县农业、电商、产业实际, 充分盘点全县现有的软硬件、梳理不同部门的同类项目,能利用、 能整合、能改造提升的充分加以提升利用,避免过度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推进项目整合提升。

 三、建设目标及规模

(一)投资规模陆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共 1200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200 万元。

(二)建设目标全面建成电商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并引领撬动全县全域电 商发展。到 2025 年末,实现全县电商网络零售额达到 8 亿以上, 电商交易额达到 30 亿以上,全县网商(含社交电商、移动电商) 达到 1 万人以上。

1.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 个,乡(镇)电商服务站 11 个、村级电商服务点 76 个,持续完善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电商直播基地 1 个、乡(镇)直播中心 11 个、村级直播中 心 76 个;拓展便民服务功能、代购代卖、金融服务功能、人力资源服务、直播功能与站点的对接。

2.完善供应链服务能力,与县级商贸流通服务中心合并建设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 1 个,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提供服务,建成 1 个区域公共品牌,开发特色电商产品 10 个系列。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开展 10 场以上全国性的产销对接推广活动。

3.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个县级物流分拨服务中心,乡(镇)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 11 个,项目中期村级物流服务点 76 个,项目结束实现物流服务全覆盖,从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配送“次日达”部分“隔日达”。

4.通过培育创新型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示范,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电商+商贸流通三级服务体系:县级商贸流通服务中心 1 个, 乡(镇)级连锁商贸流通服务示范点 11 个、村级连锁商贸流通服务点 76 个。

5.以智慧为引领以数据为指导,建成陆良县数字电商智慧中心,除了基础的数据收集及可视化,最终全面实现电商数据+ 产业数据的智慧服务体系,高效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优势,重点打造陆良产业数字经济体系,为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发展的持续、 精准性、科学性保驾护航。

 6.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初期 6000 人。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少 于 100 人次,培育孵化 6 名以上本地“网红”。传统企业转型 不少于 100 人次,转型企业不少于 20 家。加快培育一批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举办电商专题论坛活动不少于 10 次。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立陆良县电子商务公共服 务中心,立足我县农特产品、乡村旅游、工业及文创等特色产业, 完善县级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网商孵化、网商办公、大数据演示、 培训、咨询服务等;建立健全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开展特色产品开发、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网上营销推广、 线上线下融合、电商扶贫等工作;依托公共服务中心实现资源整 合,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培育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形成功能完备、服务到位、资源多样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辐射带动陆良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2.建设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11 个乡(镇)、街道 电商服务站,实现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 100%覆盖。统 一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和“陆良县 XX 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牌子。配置宣传标 语、配套办公设备和管理制度;整合当地生活服务商品,在乡(镇) 服务站叠加不少于 10 款便民服务产品,包括金融、电信、旅游、 保险、培训、用工等业务在农村服务站体系内流通,实现“一站 多用”“服务下乡”,促进服务产品的区域内循环,提升农村服 务站点的活跃度和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3.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级物流服务点合并建设村级电 子商务服务点 76 个以上,覆盖率 50%,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 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陆良县 XX 乡 (镇)XX 村(居)委会电子商务服务点”牌子。每个站点配备 相应的设施设备,有 1 名专职人员。整合电费收缴、话费充值、 银行存取、农合费收缴等便民服务集中到站点统一管理服务,使 服务点集便民服务中心、购物中心、物流中心、宣传信息中心于 一体,具备网购体验、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信息发 布、信息宣传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4.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陆良县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与 县级商贸流通服务中心,增加本地农特旅游民俗产品品种,突出 本地特色及文化,整合电商平台、在线商城等开展线上销售或产 销对接活动,加强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建设,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为当地消费者提供 O2O 购物体验和消费扶贫服务及当 地农特旅游产品销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邮政陆良分公司、县文旅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5.建设陆良县电商直播基地。在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内,建设陆良县电商直播基地,直播基地不少于 200 平米,建立 6 个直播 间和 2 间影棚、仓库等,配备专业直播设备,由服务商专职运营, 为本地企业和合作社提供直播服务。打造统一的直播基地公共账 号,覆盖全网主流直播平台,每年开展各平台直播活动不少于60 场。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产业发展良好,产品特色突出的种养 殖、生产加工供应链基地,作为县级电商直播基地合作单位,定期开展直播活动。

 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6.完善溯源体系建设,解决农特产品在网上销售的前置障碍。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提供服务,深度追溯占 60%,浅度追 溯 40%。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等选拔不少于 3 个 电子商务农产品模范生产基地,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 质量有保障”,对全县农特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供 销社、邮政陆良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7.建设 1 个陆良县电子商务区域公用品牌,组织行业协会、 专业合作社、流通企业等应用电子商务区域公用品牌及拍摄公共 品牌宣传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开发特色产品开发 10 个系列。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商科局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8.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开展 10 场以上营销推广 活动并拍摄陆良电商宣传片,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 结合“春节”“中秋”“黄金周”等重大节庆节假日,带动本地 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共同参与,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的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对陆良县农特产品进行营销推广,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畅通的渠道进入市场。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 草局、县供销社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9.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氛围。制作农村电商的视频、礼品、 印刷品等宣传物料,整合政府公共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台、报纸、 政府网站、广播电台、户外广告牌、墙体广告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电商,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册,发布活动广告、招募 村点合伙人的广告,营造发展农村电商的浓厚氛围。积极主动开 展电商发展模式、电商助农模式、典型案例及做法的总结,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不低于 3 次,市级不低于 10 次。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 兴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陆良县物流分拨服务中心建设陆良县物流分拨服务中心, 总面积不低于 2000 平米。鼓励支持县域内邮政、供销、快递物流企业、县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业务,促进信息共享、数据 互联,实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推动商贸物流统仓共配,整合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 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2.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建设 11 个乡(镇)级物流综合服务站,乡(镇)物流服务覆盖 100%,从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配送“次日达”部分“隔日达”。乡(镇)级物流服务站 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服务站统一进行基础装修、规范门牌标 识,配置快递货柜、电子秤、办公电脑等必要设备。乡(镇)级 物流综合服务站具备仓储、物资转发及电商综合服务功能,物流 体系硬件建设遵循节约和实用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闲置物业。 

3.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建设。建设 76 个村级物流服务点, 行政村物流 100%覆盖。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面积不少于 15 平方 米。统一进行基础装修、规范门牌标识,配置快递货柜、电子秤、 办公用品等必要设备。物流体系硬件建设遵循节约和实用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设备、闲置物业。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1.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乡村连锁超 市。本着“规模上要适度,功能上求全面”的原则,支持邮政、 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打造一批商贸流通示范网点。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电商+商贸流通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1 个县级商贸流通服务中心(可与展销中心合并建设),分批次建 设 11 个乡(镇)级连锁商贸流通服务示范点以及 76 个村级连锁商贸流通服务点。集百货、生鲜、五金等种类,满足群众一站式 购物需求。并且注重示范点标准化、加盟化、品牌化建设。

2.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通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了解农民消费特征,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下沉供应链,充分利用乡(镇)电商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以及其他零售网点资源,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3.建设陆良县数字电商智慧中心。基地建设第一阶段高效完 成数据统计,实现全县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收集及可视化展示,数 据主要包括网商数、电商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 额等主要电商示范县数据;第二阶段扩大数据维度及深度,强化 产业数据,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 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1.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针对全县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合作社人员、电商企业中层以上高管、农村电商服务站 员工、农特产品经营者等开展电商带头人培训 6000 人次。针对 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分阶分层次培训开展普通培训 50 场,中级培训 30 场,高级培训 10 场,其中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 100 人次,培育孵化 6 名以上本地“网红”。传统企业转型不少 于 100 人次,转型企业不少于 20 家,培训整体满意度达到 90%。加快培育孵化一批本地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复合型人才。

 2.举办电商专题论坛培训活动不少于 10 次。邀请国内外电 商专家、企业家、创客达人到陆良县开展电商经验交流会不少于 10 次,开展电商创客大赛,树立电商创业典型代表,形成农村电商创业带头示范效应;开展优秀电商服务站点评选比赛,组织 优秀电商服务站长及相关人员到其他地区学习实践。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县残 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中标承办企业 

五、实施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 年 7 月—2021 年 11 月) 由县工信商科局牵头再次深入开展农村电商专题调研,加强 与市、县两级商务、发改、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邮政、乡村振 兴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摸排 2021 年电子商务、 快递物流、物流园区、物流枢纽、冷链物流等领域及“十四五” 期间重点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和优 势;成立陆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完善修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 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2 月)根据方案实施内容要求,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开招投标等程序,引进大型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管理团队等参与项目建设, 公开透明,全面启动综合示范工作,分批进行,总结前期实施的 经验,全面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市县要求的中期绩 — 15 — 效评价,财政、扶贫、审计、农业等部门加强项目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示范 带动效应,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三)推广验收阶段(2023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按照综合示范评价标准和验收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及验收, 做好国家和市县相关部门考核、抽查验收等工作。总结全县电子 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加强推广宣传。 

(四)整合推广市场化运营阶段(2023 年 12 月以后)政府与考核合格的建设承办主体签订运营服务协议,充分发 挥承办主体的市场化运营服务能力,以商招商,全面升华电商进 农村综合服务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等统筹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 分工,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员单位要按照职 责分工加强协作,县乡村各级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据实制定 具体执行方案和工作措施,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和激发 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电商产业。

(二)强化资源整合  整合县人社、乡村振兴、农业、供销社、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创业扶持资金、小额信贷资金、培训项目资金等资源,形成多 部门、多渠道、多层级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统筹 支持全县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大学生村官、待业 青年、下岗职工、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 村种养大户、残疾人等人群的电子商务培训和创业扶持。

(三)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发布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建设运营主体评审、公示中标单位、签订建设运营协 议的程序选择项目承办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综合示范 专栏”,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资金 使用全过程信息在专栏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 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要规 范资金使用与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

(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 系。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 动信息。承办企业按要求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运营情况和 后续工作安排。企业对所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企业商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开信息。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 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宣传报道农村电子商务示 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 座谈会等,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陆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全民参与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查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 开展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 市〔2021〕47 号)要求,将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 目标列入考核,对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影响绩效评价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点击标题下载):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陆良县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汇总表

 3.陆良县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4.陆良县 2021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

 5.陆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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