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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到陆良县司法局进行“2019年第二轮”督导

发布时间:2019-04-04 09:4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50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曲靖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于201941日至3日到陆良县进行为期3天的专项斗争督导,对陆良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确保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41日,曲靖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组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钱韦龙一行3人,在陆良县司法局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吴副局长的带领下,对县司法局、同乐司法所、中枢司法所、马街司法所、召夸司法所、南辰律师事务所和创铭律师事务所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汇报,查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重点检查了活动信息台账、重点人员管理台账、排查登记台账及相关制度文件。并详细询问了两类人员管理中四涉重点人员排查管理、稳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42日,督导组到南辰律师事务所和创铭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辩护代理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督导组提出律师要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完善有关数据、资料、台账档案。

43日,督导组实地参观了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软硬件设施,仔细查看了台账资料,听取局扫黑办负责人的汇报。督导组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分别对陆良县司法局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就应知应会的扫黑除恶知识进行询问、谈话。



督导组通过为期三天的督导,对陆良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给予“较好”的评价。市督导组认为,陆良县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有效地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工作机制,重视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有力,效果显著。在充分肯定我局扫黑除恶成绩的同时,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反馈:一是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发动发面的氛围不够浓厚;三是组织领导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四是需加大深挖彻查力度;五是加强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六是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陆良县司法局针对督导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逐项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