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5:1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032
为切实增强孤儿等困境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陆良县民政局积极做好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孤儿等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帮扶政策措施,用爱心呵护孤困儿童健康成长。
提高保障标准,提升保障成效。2024年,我县孤儿等困境儿童共保障284人,其中孤儿5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0人,特殊困难儿童7人。按照1350元/人/月(1-6月1340元/人/月)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系统按时按月发放,2024年累计发放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补贴448.6074万元。
助学育才,助力圆梦。积极践行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工作宗旨,大力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孤儿助学保障标准为10000元/人/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标准为每人2000元。2024年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2人,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9人。
健全孤儿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积极落实儿童之家建设场所,加强村(社区)儿童之家制度建设,建成儿童之家148家。二是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并组织全县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全覆盖培训,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设置镇级儿童督导员12余人、村(社区)儿童主任148人,定期对孤儿等困境儿童开展摸底排查,村(居)儿童主任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儿童学习生活、健康状况及其家庭情况变化以及监护人变更情况,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沟通不少于1次。三是完成陆良县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为陆良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陆良县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