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华侨管理区:
现将《陆良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民政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陆良县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陆良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
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
服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20项责任清单》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及《曲靖市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曲人社通〔2020〕100号)要求,结合陆良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式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精神,努力开发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乡社区基层一线队伍中来,在扩大就业空间、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努力解决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总量矛盾、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解决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人才资源匿乏的实际,助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奉献、低砺奋进、成长成才。
二、开发服务岗位
(一)岗位设置数量
按每个行政村(社区)服务岗位不超过2个的原则设置,陆良县共有行政村(社区)147个,人数控制在294人以内。
(二)岗位职责任务
引导辖区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广泛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孵化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负责信息化平台的操作管理及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扩展到行政村(社区)医务、规划、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农业水利林业技术指导、畜牧兽医、电商等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
(三)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2020年度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陆良县实际扩展到2015年以来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道德模范、曲靖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先进人物。
(四)待遇水平确定
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同类工作人员,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
(五)相关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按照650元/人/月进行补助,剩余部分由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自行筹措。
(六)聘期届满安排
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三、规范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程序实施。
(二)完成时限。12月17日前进行全县岗位需求全覆盖摸排,12月30日前完成岗位开发及招聘相关工作。
(三)签订合同。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协调机构
为确保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统筹做好该项工作,成立陆良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许文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许家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武高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旭波 县财政局局长
李 政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吴满斌 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朱 丹 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科科长
吴祥宁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陈 文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王 燕 县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宋 媛 县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由吴满斌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研究、指导、解决本次社区服务岗位招聘统筹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招聘等相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服务岗位需求情况摸底排查;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宣讲,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县财政局负责统筹研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立足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岗位设置、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成长激励等长效机制,吸引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推动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从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开始,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安排部署,适时通报就业情况,做好就业观念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县文明办、县卫健委等部门应与协调领导小组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合力推进该项目计划,最大限度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城乡社区工作队伍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县委组织部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该项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审核岗位招聘条件,承担招聘等具体工作,指导好招聘合同签订;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招聘计划数并报经县政府常务、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审定;教育及财政部门做好宣传、经费保障工作。招聘方案及公告经县领导协调小组审核后发布。
(二)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应在各级纪委监委监督下组织实施;存在回避关系的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聘期内严格按照有关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实施日常管理。
(四)相关劳动纠纷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调解。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及《曲靖市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曲人社通〔2020〕100号)执行。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对口上报,确保圆满完成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