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活水乡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按年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2.政府预算政府决算三公经费
3.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渠道
陆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liang.gov.cn
联系电话:0874-621368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信地址:活水乡龙泉路20号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4-6901125
传真号码:0874-6901169
邮政编码:655604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陆良县活水乡龙泉街20号,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活水乡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为活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陆良县活水乡龙泉路20号;联系电话:0874-6901125;传真号码:0874-690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