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陆良县中心城区实行货
运车辆限行分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陆良县重点区域规范车辆停放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陆良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省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就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陆良县中心城区实行货运车辆限行分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陆良县重点区域规范车辆停放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陆良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陆良县中心城区实行货运车辆限行分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陆良县重点区域规范车辆停放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陆良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在陆良县弘悦湖酒店二楼1号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名额为15 至33 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关注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货运车辆驾驶人5至19 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至14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编:6556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4—6332773;网上报名请登录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lia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402285622@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下午17: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1年2月0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于听证会召开三日前将听证会资料发给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蒋体永(0874—6332773)
陆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