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自宁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陆良县委关于李自宁等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1〕14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1月25日研究同意:
李自宁 任陆良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
刘吉林 因机构改革,原任陆良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田 云 不再担任陆良县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