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 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 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 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 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 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 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 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 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继续教育和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到陆良 (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 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 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 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 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 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 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 和合作。
(十四)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 发布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 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和县政府 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 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 局等部门拟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 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 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 进行评估和监管;组织拟订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及 任务分解;组织开展调研和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业务统计综 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 局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编制外后勤保障人员的 招用、劳动合同签订、解聘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后勤、 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车辆的调度使用 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信访科。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有关行 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本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 事项公示及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 关法律事务及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司法和稳定工作;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调处理有关信访 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 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 资格许可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 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基金和财务管理科。组织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经费 预决算的编报和日常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 及所属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及干部 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扣缴工作;负责局 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 专项经费和相关项目资金的管理。
(四)信息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 设发展规划;负责有关信息化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和培训 指导;负责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局机关及所 属单位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统筹使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各级视频会议网络连接、调试工作。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按有关规定牵头拟订并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执 行全市专项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 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和失 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稽核、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的政策 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 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 策、规划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 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培 训、技术工人考核(鉴定)评审、呈报及证书核发工作;综 合管理全县就业训练机构,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 伍建设;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 度检查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 实施办法;承担陆良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事项;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 养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承担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县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拟订全县人事制度改革整 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 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项;负责全县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聘任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 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任审核具体事项; 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 业单位除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和监 督全县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录(聘)用手续办理事项, 以及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遴选、调配、借用人员借用手 续;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的收 集、鉴别、整理、安全、保密、保护、管理及业务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 作风建设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考核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奖励、惩戒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全县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 办县人民政府任免部分工作人员事项;承担县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县城乡养老保险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 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配合做好老农保各项扫尾清算工作。
(九)农民工工作科。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农民工有 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 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及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 工作信息建设;负责禁毒防艾工作;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拟订劳动关系调整规则、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以及劳动用工登记、聘 用合同备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驻陆及县属企业单位劳动 用工登记、集体合同审核、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工作;按照管 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落实消除非 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 法;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综合 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及仲 裁工作;贯彻实施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 员培训;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一)工资福利与养老保险科。依据国家和省、市有 关规定,研究提出全县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贯彻意见 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性津贴、补贴及事业单 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 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及审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工资调整变动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村委会(社区)干部 在岗期间岗位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拟订企业职工 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 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 老保险具体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社会 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费率确定办法、领取条件、 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全县机关、企事 业单位人员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 核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条件;审核退休后仍 保持荣誉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津贴工作。
(十二)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伤 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县级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 策;落实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的实施 办法;落实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 工作,指导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 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 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按 照管理权限和标准,认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补充保险 业务承办机构资格并对其业务实施监督;负责拟订社会保障 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制 度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 审计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 处基金管理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 作。
(十四)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 人事工作;制定本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竞聘)实施办 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培训、考核、工资福利 等工作;承担本局工作人员流动、任免、奖惩、因公出国(境) 相关手续办理、审查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全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室地址
陆良县西片区陆小线行政中心
四、办公电话
科室(单位) |
办公电话 |
科室(单位) |
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6939569 6226868 |
农民工工作科 |
6216116 |
政策法规与信访科 |
6227969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
6216116 |
基金和财务管理科 |
6939533 |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
6216108 |
信息科 |
6210777 |
工资福利与养老保险科 |
6226178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6939501 |
工伤保险科 |
6213068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6939500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
6222540 |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
6226341 |
人事科 (机关党委) |
6939532 |
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 |
6213808 |
||
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 |
6222372 |
||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综合科 |
6338139 |
||
县人才服务中心 |
6939531 |
||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6939518、6216077 |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6216108 |
||
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
6264259 |
五、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六、负责人姓名:许家明(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