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_《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530322114670 |
陆良县食汇酒家 |
倪学林 |
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东路菜园小区门口 |
530322114760 |
陆良县生态园餐馆 |
徐翠琼 |
陆良县北门外桑家村22号 |
陆良县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0年 1 月 13 日